韦伯和丝小姐的关系是半公开的,除了韦伯的妻子,似乎周围的人都知道这种关系。说不定他妻子也知道,只是懒得去管罢了。她有她个人的麻烦。
韦伯是在纱厂做兼职工作时看见丝小姐的,一见之下神魂颠倒。一连好多天,他在厂区尾随这个姑娘。丝小姐呢,早就发现了他的尾随,并且离得远远地打量过韦伯。那段日子里,她心潮起伏,夜间失眠。后来有一天,她径直走过去对韦伯说:
“你打算出多少钱包养我?”
韦伯眨巴着眼想了一会儿,诚恳地说:
“我并非有钱人,但我会尽我的能力帮助你。”
丝小姐当即挽起他的手臂,他俩十分惹眼地走出了厂区。
去温泉旅馆做性工作者是丝小姐自己的主意。一开始韦伯还想反对,但他去她工作的车间看了几次之后就一言不发了。
韦伯拼命做兼职工作,希望早日将丝小姐解救出来。但两年之后他才渐渐地看出来,丝小姐并不那么厌恶自己的新工作,而是内心镇定,泰然处之,完全不再有在纱厂时的那种焦虑情绪了。她年轻漂亮,钱挣得不少,眼下正在筹划购买居民小区的单元房。
吸引韦伯的是丝小姐眼里那种活泼的眼风,在此之前他从未见过像她那样灵秀的女孩。他觉得她的每一个眼神都有两种以上的意思,让他这个大男人的心思缠缠绕绕的。所以他同她在一起时老拿不定主意。但丝小姐对他说话时却非常直爽,从不拐弯抹角。韦伯知道,她还有至少两个另外的男友。
一般来说,性工作者很少爱上自己的顾客,因为是金钱交易。可这个丝小姐好像是缺脑子似的,一次又一次地同她的顾客恋爱。即使别人向她指出她的错误,她仍是不以为然。
“我看不出我有什么错。”她对韦伯说,“做交易又怎么样,人生在世不就是做交易吗?要看会不会做,这才显出一个人的能耐。当然我没有能耐,但是我也不怨别人。”
她说这话时一脸都是明媚的笑容,使得韦伯感动不已。
“我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早一点从纱厂出来。”她补充说,“我现在这个工作比那个工作好多了。你们这几个朋友帮助我买了房子后,我就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的生意了。有人劝我歇业,有时我也想歇。但是歇了业去干什么呢?那太寂寞了。我还是维持目前的生活为好。我这个人,有一点喜欢冒险。”
有一次,丝小姐被黑社会的人欺负了,被那人打得鼻青脸肿,头发也被割掉一大把,只好全剃光,戴一顶帽子。韦伯坐在她那舒适的小两居里面看着她,脑子里不断地闪现自己同她初次相逢时的情景,宛若置身梦境之中。当然她仍然是十分美丽,但她已经历了多少沧桑啊。他突然听到她在说:
“我就是那种为情而死的人。可我为什么老是看错人?”
“你没看错人,你是遵循你的心的命令行事,只是那个人改变主意了。这种事常有。”韦伯镇定地回答她。
“你真好,韦伯,我爱你。”她的熊猫眼(暴力所致)闪闪发光。
“我也爱你,阿丝。”
那一天他俩在一块谈了很多事情。他俩发现他们有如此多的共同点,就像孪生兄妹一样。
韦伯一想到丝小姐他心里的某个部位就隐隐作痛。啊,如花的年华!啊,不见底的深渊!啊,险恶的未来!啊,永无止境的动**和失足!啊……这些就是他对丝小姐的生活在心里发出的惊叹。他常为这种无尽的忧虑而情绪消沉。奇怪的是他很少去想丝小姐究竟爱不爱自己这个问题,也许从一开始他就决定了:这种问题没有意义。女孩太漂亮了,她的身体像热带鱼一样多情,韦伯觉得自己得到了不应得到的馈赠,他没有考虑的余地。
“阿丝,阿丝,我爱你……”他喃喃地重复。
“韦伯,我也爱你!”她喘着气回应,“要是这世上没有韦伯这样的男人,该是多么大的缺陷啊!”
韦伯不止一次看到了丝小姐眼中那静静燃烧的黑色火炬。他明白这个女孩体内的能量,也明白这种能量将导致的危险。很多人都知道她在这个小区里做暗娼,说不定哪一天她就会突然消失。
这位女子不仅长得美,而且非常能干,善于安排生活,性情热烈而体贴。韦伯不能忍受看到她遭到不幸。
有一次,韦伯在阿丝的小区里撞见了龙思乡。龙思乡冲过来挽着他的手臂,满脸都是羡慕。
“韦伯韦伯,你真有魅力啊。丝小姐这么钟情于你,你可要抓紧机会!据我了解,做她的情人没有能维持一年以上的。你和她却有好几年了。”
“我嘛,爱一天算一天,哪天不爱了我就离开她。”
“可是还有翠兰,你把她忘了?我看你和翠兰更般配。”
“也许吧。可翠兰也不见得同我能长久啊。”
“哼,你还想天长地久?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对不起,思乡,我又说错了话。”
龙思乡愤愤地甩开他的手臂,离他远一点。
韦伯一脸通红,觉得自己实在是混蛋一个。多少次,他打定主意不再出现在这个小区。可不知为什么,时常一接到她的电话又忍不住往这边来了。她也很寂寞啊,她这样的女子,难以找到同她对等的情人。韦伯就这样为自己开脱,一次一次往这里来。
这个小区叫“山茶花小区”,韦伯觉得这个名字像极了丝小姐的家。她不就是一朵深红的山茶花吗?他同她一起看的房,搬进来的那天,韦伯也在场。几个哥们一块喝酒,韦伯看着脸蛋绯红的丝小姐,满脑子都是山茶花。可是这种地方并不像它的名字那般宜居,没多久韦伯就发现丝小姐是被监视的。
“我早就知道的。”丝小姐坦然地微笑着说,“我这样的人,成天都是暴露在聚光灯下的。嘿,别提了。那又怎么样。”
“你真有勇气。”
“要不还能怎么样?从纱厂出来后,我觉得自己无论什么样的环境都能适应了。哪怕住到狼窝里也没关系。”
她房间里的窗帘总是拉上的,侧边留一条缝。她最喜欢站在那条缝旁偷窥外面。每当韦伯看到她站在窗户旁,就不由得连连叹气。这时丝小姐就笑起来,说他“不懂穷人的心思”。韦伯问她什么叫“穷人”?她就回答说没有隐私的人就叫穷人吧。还说穷人也可以自得其乐,她最精通这里面的奥妙。韦伯想,丝小姐真了不得,小小年纪胸中就有这样的城府。
由于做暗娼,丝小姐终于被抓去“受教育”了。韦伯听到另一名暗娼告诉他说,丝小姐面对司法人员的询问常常走神,答非所问,因此遭到多次责骂。后来便罚她去挑沙子,那是很苦的劳动。那一回,韦伯和另一个哥们花了不少钱才将她赎出来。
“他们老说我堕落,我一点都不觉得我有多么堕落。这都是偏见,是死板的千篇一律的规则。”她这样对韦伯说。
韦伯只有苦笑。他和她都知道举报者就是楼下的老头,可丝小姐一点都不记恨他,反而说那老头并不太老,一个人孤零零的,也没有女人相伴,真可怜。“当然,我倒并不希望他老举报我。我不适合坐牢,在那种地方我会产生幻觉,好像永世都出不去了似的,又好像回到了纱厂的车间似的。审问我时,我总是只听到轰轰轰的机器响。他们就以为我有意对抗,其实根本不是有意对抗。”
每当韦伯回想起她的这番话,就又一次体验到纱厂生活给她留下了什么样的记忆,同时也为她的坚强而震惊。如果不是遇见丝小姐,韦伯无法想象另一个人处在她的处境中还可以这么坦然。他感觉这个女孩的确是遇事深思熟虑,比自己老练多了。
韦伯很想同丝小姐一道重返纱厂,找到他俩初次交谈时坐过的那张长木椅。丝小姐终于答应了他,答应得很勉强。
他们选了个纱厂停工的日子溜进厂区,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感慨万千。他俩在那张长木椅上坐下来,背后是一株玉兰树。这时韦伯忽发奇想,提议两人去车间里瞧瞧,他说他看到车间的门敞开着。丝小姐犹犹豫豫地答应了。
韦伯永远要后悔的事发生了:丝小姐晕倒在机器之间,头部受了伤。他将她抱起来跑出厂区,叫了一辆出租车开到医院急诊室。他以为她快死了,因为伤口很深,是撞在机**。
后来证明是虚惊一场。医生说伤口的确很深,但居然无大碍,又说丝小姐的体质很奇特,要是别人,可能就成了重伤了。韦伯想来想去的,不明白医生的话是什么意思。他站在观察室外面的走廊上捶胸顿足,后悔得要发狂了。
在观察室住了两天之后,医生竟说丝小姐可以出院了。这是怎么回事?那么大的创口,既没有缝合,也没有消炎,居然就……出院?韦伯想要质问,但医生摆摆手撵他们走。
“阿丝,你能行吗?”他声音颤抖地问她。
“韦伯啊,你太小看阿丝了!我是自己要撞伤的,我当然有把握自己恢复。你完全没必要担心。”
阿丝说着就掀开那床白色被子下了床。韦伯看着她头上的那个深洞,背上直冒冷汗。
她像个正常人一样弯下腰去系鞋带,然后提起自己的那个包说要回家了。韦伯连忙去搀扶她。
阿丝坐在车上,将没受伤的那一边脑袋对着韦伯,不时望着他傻笑。韦伯猜不出她为什么这么高兴。
“伤口疼吗?”
“这算什么,比这疼十倍我都能忍受。”
回到“山茶花小区”的住宅里,韦伯问阿丝为什么要故意受伤,她回答说是因为产生了幻觉,忍也忍不住。
他陪她度过了难忘的三天。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们,他就像是她的丈夫一样。
丝小姐用纱布做成一朵大白花罩住她的伤口。她因为失血过多还很虚弱。她靠着韦伯的肩头轻轻地对他说,在纱厂的车间里时,她突然感到自己是属于那里的,永远属于那里。于是后来就发生了受伤的事。从前当班的时候,那些青年每到她快下班时就躲在车间门口的冬青树里头。她觉得那是她的黄金时代。不过她并不留恋那种生活,因为人总要成熟。那么为什么要自残?韦伯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阿丝太古怪了。如果她认为自己永远属于那里,回去就是嘛。可她又认为自己绝对不能回去,待在纱厂只有死路一条,就像她的那个好朋友一样(那姑娘死在车间里,软绵绵地坐下去就完了)。不,她阿丝可不是那种吃回头草的马。
吃过晚饭,他俩在阳台上偎依着,看着天一点一点地黑下来。有个人在前面的花园里用望远镜对着他们看,阿丝说那是“举报者”。
“我最喜欢像这样。”阿丝在他耳边说,“这不就是世界末日吗?你瞧,他站起来了,哈,他又蹲下去了。他旁边有一株相思树。请你亲我一下,不,是这边。啊,真好!我爱那老头,你信不信?”
隔了一会儿,她又说:
“可我从未同他说过话!他老躲着我。我很想对他说,不要有任何内疚……韦伯,你明天就要去上班了,可我真舍不得你啊!现在天完全黑了,那个人又能看到什么呢?”
韦伯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不停地流泪,他脑子里一片漆黑,他觉得自己面临深渊。
他回到了家里,他妻子并不见怪。韦伯命令自己短期内不要去阿丝那里,他希望自己做到这一点。
然而他很长时间都没去她那里。他变得有点,怎么说呢?有点颓废了。他身体里的很多东西正在渐渐地死去,他成了一架工作机器。除了本职工作外,他还做各种兼职工作,包括去医院搬运尸体。搬运尸体的工作给他带来某种安慰,他怀着温和的心情想着这些停止了呼吸的肉体,小心翼翼地安排着他们。
当房门在他身后关上时,丝小姐想,这个男人是多么的通情达理啊!如果灵魂可以转世投胎的话,他们两个人会不会原先是一个人?
她拿出化妆盒打扮起来,往苍白的脸上搽上厚厚的一层粉。现在头上戴着纱布大白花的丝小姐看上去有点像日本艺妓了。
她幽幽地在房里走来走去,听见壁上的挂钟敲了九下。
有人敲门。
“谁?”
“是我,你的邻居。”
“举报者”进来了。他并不像平时看起来那么老,在柔和的灯光下,他甚至显得很精神。他的双眼像钩子一样停留在丝小姐身上。他口里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丝小姐凑近去听,听见他说的是请她将脑袋上的大白花取下,他想看看那伤口。
丝小姐取下白花将脑袋往他眼前凑。
她听见老头怪叫一声就跑出去了。她冷笑一声,走过去关上了房门。她想,老头到底看见了什么呢?明天如果遇见他,一定要问个清楚。丝小姐的父亲临终前要她去找他的一个朋友,但又没告诉她联系方式。这个怪老头会不会是她爹爹的好友?
她陷入了忧郁的回忆之中。啊,那个漫天雪花的冬天!爹爹喘不过气来,妈妈坐在床边哭泣,阿丝用一根管子反复替爹爹吸痰。至今她还听得到自己惊恐的声音:“爹爹,您好点了吗?爹爹,您好点了吗?”爹爹用一个指头指着窗外,反复地说:“丝……丝……”
她始终不明白爹爹到底要什么,急得同妈妈一块抱头痛哭。
爹爹那一次并没有死,而是后来又拖了一年才去世。那真是地狱般的一年。每天傍晚,太阳一落山,发作就开始了。魔鬼总是随着黑夜**高涨,可是爹爹是多么顽强啊!她希望他死,以减轻疼痛,可他偏不。那一年是对丝小姐最大的考验,她的柔软的心随着那些可怕的发作一点一点地变硬了。
爹爹弥留之际留给她一个笑容:他对女儿很满意。
她和母亲一道将爹爹的骨灰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埋到了院子里,那院子不久就被推土机推平了。
丝小姐用手摸摸头上的伤口,伤口有点肿,但并不疼。为什么她要去撞机器?她不知道。也许,她想试试自己的身体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爹爹当年已做过了这个实验。她记得她撞向那冰冷的东西时在心里默念着:“我偏要,我偏要……”她后来对韦伯感到很愧疚。她在心里将自己称为“败坏别人生活的女人。”
从纱厂出来之后,她活动的空间就扩大了。她钻进城市的那些缝隙里,拼命吸取生存的营养。她天生知道哪些地方是有营养的。当然,碰壁是最好的老师。除了碰壁,没有什么其他的事让她成长得更快。她觉得她甚至渴望碰壁,所以才会撞向那机床。哈,这就是原因啊!这么说,她不是越来越聪明了吗?
丝小姐在回忆中走过了小镇那些阴沉沉的平房投下的影子。她的妈妈是世界上最为明智的妈妈,她同丝小姐在她十七岁那年分离,因为她找到了纱厂挡车工的工作。这位母亲说她要去乡下走亲戚,要去很久。
“自从嫁给你爹爹我就再没有去看过他们了。我听说他们现在都移居到了洞庭湖里,在湖里水浅的地方搭些草棚,靠养鸭为生。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总要亲自去看看才会知道。”
她母亲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泛着潮红,眼里透出对自由生活的憧憬。丝小姐隐隐地感到了这次分离是永别。她有点想哭,可是却傻笑起来。母亲也同她一块笑。“你可要早点来加入我啊。”妈妈说。
她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同丝小姐联系过。丝小姐想,自己是多么像她啊。现在想起这些往事,丝小姐在心里感谢她的父母。她去过湖区,是偶然路过。她在那里看见了草棚,但所有的草棚都东倒西歪,里面不可能住人。看来住人的草棚是多年前的事了。有一个老渔夫告诉她说:“当时这里热闹得就像搭台唱戏一样。”
丝小姐入睡前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前面的花园里唱情歌,很像是楼下的“举报者”。歌声热烈而高亢,伴随着丝小姐那阴沉绵长的梦。丝小姐在梦中对那个藏匿的歌手说:“我住的地方冬雷滚滚,满眼都是那种斜塔。你能唱唱这种景象吗?”其实她是站在洞庭湖边了,湖风吹得她站不住脚。她又轻轻地对自己说:“这么好的梦,我可不想醒来。”
她在第二天中午醒来了。
她看见她在纱厂时的情人“拓荒者”坐在窗台上。窗帘拉开了,满屋都是金色的阳光。
“我听说你受伤了,就赶来这里。你的门没锁,一推就开了,怎么回事?我看到一个老头在拨弄你的门锁,是不是他搞的鬼?”
“那老头是我的好朋友。”丝小姐沮丧地说。
“我一得到你受伤的消息,过去对你的感情就全都复活了。你还记得我俩在厂区公园里的那些时光吗?你的伤不要紧吧?”
丝小姐呆呆地望着“拓荒者”那好看的脸庞,又感到了从前的那种**。然而那**像隔着一层膜状物似的,此刻已无法使她动心了。他多么有活力!他是来考验自己的吗?丝小姐低下头哧哧地笑起来。
“拓荒者”扑上来,丝小姐顺手抓起桌上的剪刀刺伤了男子的手臂。
“你真厉害。”他一边往门外退去一边说,“阿丝,我更爱你了!”
“爱吧爱吧,我的门没锁,你随时可以来。”
男子离开后,邻居“举报者”从门那里伸出他的脸。
“你能不能用一个浴帽将你的伤口遮一遮?”他恳求道。
“不能。伤口需要透气。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了—那是深渊啊!”
他绝望地将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丝小姐躺在浴盆里,她静静地倾听走廊里的响动,她凭直觉判断出“拓荒者”还没走。也许,他在同那老头交谈?好久以前,正是他改变了她那窒息的生活,帮助她渡过了难关。现在她却恩将仇报。这个老头倒的确是她感兴趣的那种人,他在她的伤口里看见了深渊,他吓坏了。那么,他是不是她父亲的朋友?
丝小姐慢腾腾地穿好了衣服。在阳光里,她觉得自己的动作有点虚幻。她听见撕布条的声音,应该是他在包扎伤口—顽强的“拓荒者”。
韦伯多年前与龙思乡有过短暂的交往。那时龙思乡还是一位见了男人比较腼腆的小姑娘。也不知怎么回事,她稀里糊涂地就爱上了韦伯,并认定韦伯是那种适合做情人的男子。韦伯起初并没爱上她,可是立刻就感到了她独特的魅力。她是那种粗犷型的女子,她的活力超出常人,而且精力旺盛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有好长时间,韦伯一想到她就热血沸腾。后来她就嫁人了,韦伯便自觉地疏远了她。她嫁人之后也没再来找过韦伯,所以韦伯认为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她从前给他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多年后,韦伯在温泉碰见这位旧相好时,心中的震动是非常之大的。那一天,他看见活泼的“思乡姑娘”已成了半老徐娘,满脸都是皱纹。而且她已经失去了家庭,又成了孑然一身。
“啊,韦伯韦伯,我现在配不上你了。可是我还是要去寻找我的幸福。”
她说“幸福”两个字时龇出她的龅牙,两颗门牙之间有条很宽的缝。
韦伯的心紧缩了,他用力握着她的双手。可是她突然推开韦伯哈哈大笑。
“你这个大傻帽!现在你就像我的哥哥一样,你可要帮我啊!我,还有我的好朋友金珠,我们从纱厂出来得太晚了。可是我又想,没有太晚,只有太懒,你说是不是?只要人的心不死,无论干什么都不晚。”
“说得好!说得好!”韦伯由衷地大声赞扬她。
这时他才注意到站在思乡身后的金珠—一个又黑又瘦的中年女子,看上去有点病态的女工。金珠大方地走过来挽着韦伯。两个女子一边一个,几乎是吊在韦伯身上,然后他们仨一起走进接待室,往那沙发上倒去。
就是那一天,韦伯帮助这两位女子在温泉找到了与色情有关的工作。
她俩同时爱上了韦伯,不过是那种毫无色情意味的爱。
龙思乡得知韦伯与丝小姐的关系之后,一段时间内醋意大发,竭尽全力地诽谤丝小姐,搞得韦伯很不高兴。不过令韦伯迷惑的是,思乡对阿丝的攻击别具一格。比方说,她谈到阿丝有一位秘密情人,这位情人权力大得很,完全可以帮助阿丝脱离目前的境况,过上上等的生活。但阿丝本性难改,情愿当妓女,在底层苦苦挣扎。为什么呢?因为她是那种欲壑难填的女人啊。而她那位情人并不放弃她,还苦苦地等她回心转意呢。还有一次,她说阿丝有隐疾,没法生育,她因为这个缺陷便“发誓要享尽**的极乐”。思乡攻击阿丝的时候态度诡秘,而且显得很兴奋的样子,所以韦伯隐约地感到她那些话的多重含义。她会不会是在赞扬阿丝,怂恿他韦伯?龙思乡嘀咕这些事多了,韦伯就不再生气了。他渐渐学会了如何聆听她带来的信息。
韦伯坐在龙思乡那贴满了美男广告的小房间里对她说道:
“你是不是非常关爱阿丝?你放心好了。”
龙思乡立刻掉下了眼泪,轻轻地说:
“嘘,这话不要说出来!”
韦伯抚摸着思乡那乌鸦翅膀一样黑的头发,感慨万千。他知道她目前的这种生活同阿丝的生活一样,也是充满了艰辛和不测。他在心底不断地祈祷,祝她好运,祝她保持健康。
“韦伯,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她耳语般地对他说。
“去哪里?”
“去地狱,你敢去吗?我说的是阿丝的母亲的小屋,离我们这里有点远,在郊区。你有这个兴趣吗?”
“我当然有这个兴趣。我从未听她提起过她母亲,她知道她住在那里吗?多么荒唐!”
“是很荒唐。但她不知道她住在那里,我却知道。”
于是他俩来到了阿丝母亲的住宅。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啊!低矮的土砖独屋,周围全被那些私人的猪圈包围了。坐在屋里可以听到那些猪叫个不停,仿佛是被主人饿得很凄惨。老妇人扎着农妇常扎的花头巾,样子像个乡下女人。令韦伯感到吃惊的是,大白天她也放着窗帘,将室内遮了个严严实实。一张破旧歪斜的方桌上放着一台电视机,里头正在播放黄色录像,声音开得很小。他们进去时,老妇人大概正在观看。见他俩坐下了,她也不把电视机关上。韦伯看了一会,觉得那些镜头非常刺激感官,他连忙掉转了目光。可那些呻吟还是传到他耳朵里。
“妈妈,这是阿丝的好友,我给您带来了。”龙思乡搂着她说。
“你是谁?”她问道。
韦伯感到两只豹子眼盯住了自己,他的心怦怦直跳。
“我是肥皂厂的工人,我还兼任另外一些工作……我,我是您女儿的好朋友,我们交往的时间已经有……”
“你到底是谁?”她不耐烦地打断了韦伯,“二十八年前,是你把我送到医院里去的吗?我怎么看着你很面熟?”
“你老老实实地回答妈妈吧。”龙思乡在韦伯耳边悄悄地说。
“有可能,妈妈。”韦伯冷静下来,“我会做那种事的。我明白了,阿丝真是个有性格的女孩子。”
“你不要说这些吹捧的话,没有用的。看来你还不是一团糟,可是阿丝向来一团糟。思乡,她现在在同谁鬼混?”
“华南地区最大的烟贩子,两次进监狱的老枪。”
“哼,同这种人混,能有好下场吗?”
外面突然响起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三个人都沉默了,好半天没人开口,只有电视机里头那对情侣(两个女人)在发出****的声音。屋里的氛围非常怪异。
“妈妈,”龙思乡先开口,“老猪倌出去了吗?”
“他啊,去市里面了。今天有两头猪出栏,都是约好的客户,他一早就去了。他没给猪喂食,又不准我帮他,这种人像个杀手!”
龙思乡小声告诉韦伯说,老猪倌就是阿丝母亲的男友,一个模样非常英俊的老头。“要是换了我,也要爱上他!”她突然提高了嗓门。
“不要以为猪倌这个行当不好,行行出状元。”龙思乡又补充了一句。
阿丝的母亲看着龙思乡说话,不住地点头,仿佛沉浸在回忆之中。
“那一年的冬天是多么冷啊!猪都快冻死了,可是我们没有钱。猪圈的门窗都被吹坏了,槽里结了冰,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风雪。”
她说了这几句之后就不说了,变得急躁起来。
“他怎么还在外面逛?该死的老家伙!我要杀了他!我可不是什么好惹的女人……喂,肥皂厂的小工,你看见了吧,我们家的女人不好惹!我劝你趁早收心,哼。”
思乡看到情况不对,一把将韦伯拖出来了。
他俩在那些猪圈之间拐来拐去的,韦伯用双手捂住耳朵,可还是被那些惨叫弄得一脸苍白。他感到自己就是一头被杀的猪。
龙思乡却很镇定,像没听见似的。
“你现在全明白了吗?”她问。
可韦伯一点儿也不明白。阿丝的母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为什么思乡要让他来这里?他唯一感到的是:这位老妇人性情酷烈。
“不,思乡,我不明白。”
“好!”思乡拍了一下手,说,“你不明白其实就是明白了!”
她一拍手那些猪就发疯了,叫声直冲云霄,有两头花猪居然从猪圈里冲出来了,朝着他俩冲过来。韦伯连忙将思乡推开,自己护着她。他听见阿丝的母亲在远处跳脚大骂。
那两只中了邪的猪冲过去之后又返回来冲向他俩,韦伯拖过思乡,两人紧紧地贴在土屋的墙上—土屋里面有更多的猪。
两只花猪终于不见踪影了。韦伯冷汗淋漓,对思乡说:
“我俩应该能活着回去吧?”
“你说到哪里去了,韦伯,你真不害臊!”
他看见她目光炯炯,兴奋不已。
他俩起码走了半小时才走出那些猪圈,来到大马路上。
龙思乡显出没精打采的样子,一边走一边向韦伯抱怨,说自己最近情场失意,常常觉得活不下去了。
“我倒是恨不得我是阿丝的母亲呢!”她突然叫了出来。
然后她就用力拽着韦伯的手臂,让韦伯拖着她慢慢走,她边走边诉苦。她声音含糊,韦伯听不清她的话,但听到她老在提到阿丝,这令韦伯感到很不安。
来了一辆去温泉旅馆的公共汽车,韦伯搀着她上了车,扶她坐下。她居然靠着座椅靠背睡着了。车到站时,韦伯只好抱着她下去,又抱着她走到她在温泉的小房间。站在房间的门前,她才清醒过来,从随身小包里找出钥匙。她嗔怪地质问韦伯:
“你怎么会在这里?”
“是我送你回来的啊。”
“哈,我倒忘了。可是你不能进去,因为阿丝就在我隔壁房里。她同她的新客户在那边做生意,同我的房间只隔着一层板壁,听得清清楚楚,我怕你受不了!”
“那我走了。”
“回来!我叫阿丝出来!阿丝!阿丝!”
旁边的小门吱呀一响,现出阿丝苍白的脸。她显得睡眠不足,老了好多,头上那纱布的绢花揉得很皱。
韦伯想起她脑袋上的伤口,不由得一阵哆嗦,话也说不出来了。他脑子里最大的疑问是:阿丝已经有了自己的家,为什么还要来旅馆接客?这时龙思乡将他推到一旁,口里说着:“好了,好了,见过面了,你快走吧,阿丝忙着呢!”
他只好不情愿地离开了。龙思乡将他送到旅馆门口,问他对刚才看见阿丝有何感想?他就问思乡阿丝为什么要来这里接客。
“可能是为了躲什么人吧,阿丝是很精明的,她常来这里接客呢。你别看她受了伤,好像一点都不影响她做生意。我听见她叫我了,你快回家吧,快走!”
韦伯感到自己好像被这两个女子遗弃了似的。他是个外人,进入不了她们的世界。刚才阿丝不就用那种茫然的眼光瞪着他吗?那说明她同他不是一路人。韦伯突然变得身心疲惫了。他这里那里地瞎忙,是在找什么东西呢?刚才两个女人的态度不是都说明了他是个多余的人吗?他脑子里一片空虚,步子迈得很慢—他该回家了。
但不知怎么搞的,韦伯没有回家,却坐在小酒馆里头了。
他喝的是米酒,因为他不会喝酒。大方桌的那一头也坐了一个人,那人将帽檐拉得很低,看不清他的脸。那个人喝“五粮液”,大概比较有钱。两人各喝各的,各吃各的菜。
喝完两碗米酒,吃完一碟芹菜炒猪肝,韦伯的精神提起来了。看看门外已是黄昏,他想:要不要马上回家?
“家总是在那里的,艳遇错过了就没有了。”对面那人说,掀起了帽子。
他居然是古董店的尤先生。
“我知道你同思乡去猪圈了。不,你别误会,我不爱阿丝,我爱的是龙思乡这个巾帼英雄。”他又说,“这半天,我都在同那老猪倌在这里饮酒。我们彼此很信任对方。有件事我想不通,阿丝的母亲霸占了这个老猪倌,可是呢,又对他不忠,搞得这个男人非常苦恼,这到底是为什么?”
韦伯心里有点吃惊,因为这个尤先生说起话来总是像将他当作密友一样,也许这都是思乡的影响吧。
“到底为什么我也搞不清,”韦伯说,“根据我对阿丝母亲的观察,也许这就是真爱吧。老猪倌一定感到了她的爱。她是一位很特殊的妈妈,我在她家里度过了难忘的时光。”
两人又在一块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韦伯看见月亮已经升起来了,他的心情变得分外柔和,他终于要回家了。
回到家中,看见妻子一个人在吃饭。菜做得很精致,她吃得津津有味。她问韦伯吃过了没有,韦伯说在朋友处吃过了。
韦伯洗完澡出来,妻子小袁也吃完了。
“韦伯,”她开口说,“我早就知道你另外有人了,我也是。可是我还是舍不得丢开你和这个家。”她的表情显出困惑。
“那不要丢开嘛。”韦伯紧张地回答。
“我看到那个姑娘了。奇怪的是我并不吃醋,我还羡慕她呢。你说这是怎么回事?我就是羡慕阿丝。可是在生活中我又做不到像她那个样子。当然你也做不到。不过呢,你和她在一起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你瞎说,我已经不和她在一起了。她又不属于我。”
韦伯坐在家里回想白天发生的事,懊悔的情绪向他袭来。当阿丝的母亲问他是谁的时候,为什么他就答不出呢?他像个傻瓜一样提到的那些个身份,当然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所以老妇人就大发雷霆了,看不起他了。可说过的话就像泼出的水,收不回来了。今天是他有生以来最为后悔的一天,他感到自己的表现格外差劲,他真是无颜再见阿丝了。
半夜里,他又醒过来,他躺在黑暗中思索着。他想,他同阿丝的关系大概是他这一生中最大的失败。他这种类型的男人实在糟透了。他又想到不久前结识的翠兰,这个女人显然也比他自己有意思,有能耐。现在既然他同阿丝的关系落到了不光彩的地步,他就该吸取经验教训,好好地对待像翠兰这样的女人。最近一段时间,他常梦见同一个熟悉的地方,一个同他白天里去过的猪圈相似的场所。有时是他一个人,有时是他同翠兰一块,在那个地方转来转去的。他不知道自己是在那里找什么东西,但总之是要找一个东西。翠兰呢,仿佛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却就是不肯帮他找,还嘲笑他,说他看不清脚下的路。莫非那东西在脚下?待他一低头,却连脚都看不见了。韦伯回忆起翠兰在梦里说的话,心里便隐隐地有种预感:也许,他的生活中的转折点到来了;也许,从今以后他会变得不那么糟糕了。然而,韦伯就是韦伯,他又能变到哪里去呢?
“我能变到哪里去呢?”
他的声音那么大,将睡在隔壁房里的小袁都吵醒了。
“人是可以变成自己做梦都想不出来的样子的。”小袁在那边回应。
韦伯的脸在黑暗中发烧。他轻手轻脚地穿好衣,出门,走到了外面的马路上。一个男人跟在他身后不住地唠叨。
“城里到处是像我们这样的夜游神。你看看那边,在第九层楼有一扇窗亮着灯。她在等谁?当然是等我们这种人。你往哪里走?你这个冒失的家伙,要往黑地里走……跟我来!”
他一把推着韦伯往剧院旁边的小巷里去,那里面常年聚集着赌徒。
韦伯乖乖地任他拖着自己走,反正他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清。
他俩一块下了很多级台阶,到了平地上。韦伯听见那人说:“坐下吧。”他就同他坐在同一条长椅上了。有个人点亮了蜡烛,朝他俩走过来,很焦虑的样子。韦伯觉得蜡烛上方的那张脸很像他家的一个叔叔。他在韦伯面前站住,伸出一只手压在他头上。韦伯心头的痛苦立刻减轻了。
“常回老家去看看吧,”他对韦伯说,“人不应该忘本。”
一阵风吹来,他手中的蜡烛灭了。
韦伯重又被黑暗淹没。他坐了一会儿,感到了周围的空虚,就伸手往旁边一探,却没有触到同他坐在一起的那人。韦伯想,也许这两个人都悄悄地离开了吧。他估计自己一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就在长椅上躺下来。很快他就听到一个女人在不远处哭哭啼啼,一个嘶哑的男声在旁边安慰她。那男人反复地说着同一句话:
“阿丝,阿丝,我们远走高飞吧……”
可那女人并不是韦伯的女友阿丝。这城里有多少个阿丝?刚才那人叫他常回老家看看,当时他听了心中一惊。原先他是有一个老家的,那时他父亲还在,每年都带他回老家。父亲有一个怪癖,就是每次上火车前就用一个眼罩将他的双眼蒙上,让他装瞎子。他还威胁韦伯说,如果取下眼罩,老家就去不成了。年幼的韦伯乖乖地让双眼被蒙着,坐在车上一动不动—他实在是太想去老家了。要一直到了大伯家眼罩才准许取下来。火车要跑一天一夜,小韦伯耐不住寂寞,反复问父亲老家是在北方还是南方,每次父亲都说是在南方。可是大伯家的大院子里怎么那么冷?南方应该是很温暖的嘛。院子的围墙有两个大人那么高,院子真大,从一头走到另一头得半个小时。到处都是比韦伯还高的野草,把小径都淹没在底下。老屋是两层楼,有很多很多房间,韦伯从未数清过那些房间,因为老建筑的结构太奇特了。有一次他居然迷失在那些空房间和走廊里面。他走了又走,每当他以为找到楼梯口了,却又被陌生的走道所围困。直到黄昏,大伯娘才找到陷入绝望的韦伯,领着他到下面的厨房里去吃晚饭。他一共回去过三次,都在十岁以前。他心里有无数的疑问,关于老家的方位,院子外面的地理概况等等。父亲不耐烦回答他,而老家家里又只有大伯和大伯娘两个人,并且那院门又总是锁着的,只有大人有钥匙。尽管韦伯下定决心要搞些调查,但一次也未能如愿。大伯和大伯娘很少说话,也从不回答韦伯的问题。三个大人的乐趣是二楼阳台上的晚茶。那阳台很大,收拾得很干净,放满了藤椅子。晚风轻吹,他们喝着红茶,看那月亮一点一点地升上来。据韦伯回忆,那月亮比城里的月亮大,有洗手的铜盆那么大。那么,老家是在乡间?也不对,韦伯坐在阳台上隐隐约约可以听到远处机动车驶过的声音,还可以看到某建筑工地的探照灯。但如果说老家是位于城区,又怎么会有那种大得像皇宫般的院子?三个大人就只是喝茶,看月亮,不说话。红茶泡了一壶又一壶,他们要坐到深夜。韦伯每次都在中途睡着了。这就是对韦伯来说有无穷的魅力的老家。是不是因为在途中被蒙上了双眼老家对他才有这种魅力?韦伯清楚地记得,每次要去老家了,他就变得急不可待。他最喜欢的也是阳台上的晚茶,虽说整个晚上坐在那里不说话,心神涣散地看月亮,可留在记忆中的却是那种心潮起伏的印象。爹爹指着他对大伯说:“你瞧这小家伙,野心勃勃啊……”大伯娘便掩着口笑。韦伯至今也不知道爹爹的话是什么意思。他有什么野心?他不是成了肥皂厂的普工吗?按他的智力,他也许可以当一名总会计师,但他却没有从这方面去努力,他觉得这样也挺好。爹爹一定另有所指。韦伯翻过来仰面躺着,看到了上面那窄窄的一条星空。星星都很暗淡,发不出光,因为城市的上空尘埃太厚了。他闻到了臭味,他记起来这个地方比猪圈还要肮脏,可他居然躺在这里!一不留神他就与赌徒们为伍了。或者他本来同这些人就是一伙的?
有一只手在抓他的肚子。那人躺在长椅下面,发出了哼哼声。
“你真奢侈,一个人就占了一张椅子。要是冬天,这就是我的专座了。”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长发要你回老家去看看,你为什么还没去?”他说。
韦伯觉得他口齿伶俐,显然不是醉汉。
“我得去查查,才知道老家的方位。”韦伯说。
“哼,你们总是这样的,我知道你们这类人。你是公务员吧?”
“我不是公务员,我是卖凉席的。”
“那也一样。我熟悉你这种派头。这地方不是你待的,天一亮你就走吧。要听长发的话,回老家去看看。”
丝小姐从龙思乡暗示的话语里头听出来自己的母亲住在郊区的猪圈当中。夜深人静之际,她便想象着妈妈的样子,揣测她每天的活动。想着这件事,她就对妈妈今后的前途悲观起来。然而丝小姐的直觉告诉她,她母亲是属于那种压不垮的女人,并不会沉沦和颓废的。她对自己说:“住在猪圈当中又怎么样呢?只要心里是明净的就没关系。”她父亲生病生了那么多年,母亲不也不弃不离地熬过来了吗?这样一想,她又高兴起来了。母亲喜欢哭,但并不是因为软弱而哭,多半倒是因寂寞而哭。多年前,深知母亲性情的丝小姐在同母亲分离后,竟然感到自己生活中的一个难题得到了解决,于是心中那块悬着的石头落了地。现在,多年之后,她得到妈妈行踪的信息了。当然,她用不着去见她,因为龙思乡暗示说,母亲并不希望见到她。间接的消息反倒能给彼此带来鼓舞。
“阿丝,你在笑,有什么好消息?”烟贩子在**问。
“我妈妈托人带信给我了。”阿丝转过身来向着他。
“恭喜你啊!你妈妈必定很厉害吧?”
“她从来不伤害人。”
“了不起的女人啊。”
烟贩子突然很烦躁,说要去赶半夜的火车。
他穿好衣服,拿起皮包,伸手去开那张门,想了想又站住,回过头来,注视着阿丝,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我要离开三百个日日夜夜,你经受得起考验吗?”